法律问题

中洲特材:天津海通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历史对赌、回购及连带责任安排是否已有效解除,是否仍对发行人股权稳定和发行上市构成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2-2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洲特材
审核编号
1000392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81页;第3-3-1-17页至第3-3-1-1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2012年10月天津海通与中洲特材、冯明明签署《投资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净利润承诺、估值调整、股份回购及发行人连带责任。2019年10月,各方签署《解除协议》,约定自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之日起解除。注册稿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原协议已解除,对发行人没有影响,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对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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