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捷通铁路: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发行人因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存在使用个人账户收付款项的内部控制不规范行为,并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补缴。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1-02-19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公司存在使用个人账户收付款项,包括收取废旧物资销售款,支付员工薪酬、无票支出和劳务费,往来款,员工备用金、报销款及小额零星支出等。发生额方面,废旧物资销售款2017年度117.10万元、2018年度355.73万元、2019年1-7月233.56万元;员工薪酬、无票支出和劳务费2017年度179.40万元、2018年度240.18万元、2019年1-7月42.39万元;往来款2017年度398.40万元、2018年度470.00万元;员工备用金、报销款及小额零星支出2017年度765.36万元、2018年度483.39万元、2019年1-7月149.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