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格林生物:发行人申报前存在尚未解除的含有对赌性质条款的协议,需核查其是否符合创业板审核问答关于对赌安排的要求及是否影响股权清晰稳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2-18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10年3月,恒富通、赛伯乐、陈斌、蔡暄民等投资方与陆文聪、陈东霞、陈家德、胡建良、高峰、洪感明、叶剑飞、陈伟琴、方阿健、徐平及格林有限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上市安排、退出方式、回购条款、业绩承诺等条款;截至2018年10月,该等投资方已通过股权转让全部退出,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对赌协议。2018年1月引入山东海科时,山东海科与陆文聪、陈东霞、陈家德约定回售权等对赌性质条款;2019年3月相关方约定该等条款自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提交创业板上市申报材料之日起自动解除并终止。2018年12月嘉兴铭朗增资时,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上市安排、业绩承诺、股份回购等对赌性质条款;2019年3月相关方约定该补充协议自公司提交创业板上市申报材料之日起自动终止。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如公司无法完成IPO申报材料递交,对赌条款将维持原有效力,投资者可能要求回购义务人回购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可能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