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凤凰画材: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实际控制人稳定性、持股平台穿透核查及股权权属清晰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1-02-18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历经多次增资、股权转让及2019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陈卫宏、邹芳夫妇合计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由87.80%变更为67.5945%,二人最近2年一直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无锡文轩、无锡文达、无锡文尚属于发行人持股平台,但未对上市前员工所持相关权益转让退出进行限制且存在部分非公司员工,因此不遵循闭环原则,应穿透核查;发行人穿透后股东数量为141名,不存在股东超过200人的情形。发行人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设定第三方权益,不存在诉讼、仲裁或争议,不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