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兴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1-02-1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兴科技
审核编号
100118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7页至第1-1-68页;第3-3-1-103页至第3-3-1-10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实际缴纳人数分别为2017年146人、2018年143人、2019年108人、2020年6月30日110人,扣除退休返聘人员后的缴纳比例分别为97.33%、95.97%、95.58%、79.71%;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人数分别为2017年39人、2018年43人、2019年44人、2020年6月30日123人,扣除退休返聘人员后的缴纳比例分别为25.00%、27.92%、37.93%、82.00%。未缴原因包括退休返聘员工、新入职员工尚未办妥缴纳手续及其他未缴纳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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