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兴科技: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存在部分未取得产权证书的瑕疵物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1-02-10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使用的未取得产权证书的瑕疵物业包括:发行人位于宜兴经济开发区永宁支路的办公楼、车间、门卫、厕所,账面原值合计49.12万元、建筑面积622.89平方米,未实际使用;连云港中港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四路北侧的宿舍楼及仓库,账面原值合计324.63万元、建筑面积2,323.36平方米,用途为员工宿舍及辅助仓储。上述瑕疵物业账面原值合计373.75万元、建筑面积2,946.25平方米。法律意见书补充披露,发行人宜兴相关瑕疵资产系2020年3月10日受让取得办公楼附近土地使用权时一并受让的地上已有建筑物、构筑物,已空置多年,发行人拟未来拆除;连云港中港辅助仓库建成后,连云港中港已因政策停产,未及时申请建设验收,并已就该仓库申请验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