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兴科技:连云港中港报告期内因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及仓库防火间距被占用受到消防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2-1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兴科技
审核编号
100118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33页至第1-1-134页;第3-3-1-109页至第3-3-1-11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3月31日,灌云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灌公(消)行罚决字(2017)00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连云港中港新建的辅助用房、备品备件仓库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被处以1,000元罚款。2017年4月5日,灌云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灌公(消)行罚决字(2017)00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连云港中港两个仓库间防火间距被占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被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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