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兴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及资金垫付情形,相关资金拆借已清理完毕并经内部审议确认。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2-1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兴科技
审核编号
100118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51页至第1-1-153页;第3-3-1-66页至第3-3-1-69页、第3-3-1-7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资金拆借情形已清理完毕。资金拆出方面,2020年1-6月向周红云拆出并收回22.49万元;2018年向张千拆出147.94万元,2019年收回147.87万元,另2018年向港兴管理拆出并收回20.44万元;其中147.94万元系公司2018年为张千代垫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资金拆入方面,2017年末拆入资金余额合计1,542.30万元,2018年末拆入资金余额合计277.05万元,2019年末已全部支付归还;拆入资金用于公司临时性资金周转,主要包括向控股股东以前年度拆入的1,267.41万元以及2018年度拆入的927.24万元,其余拆入资金金额较小,并全部于2019年底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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