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贝尔生物: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土地及房屋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并曾因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受到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募投项目、用地及审批备案 · 2021-02-10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发行人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开发区创新路99号使用约10亩土地及其上房屋作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相关土地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发行人于2003年与黄村镇人民政府签署合同取得该等土地使用安排,后取得部分规划、预审、环保、消防等文件,但因历史原因未取得征地批复,未能办理土地及房屋权属证书。2007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因发行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作出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罚款102,896.64元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已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