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德明利:报告期内增资及股权转让涉及未实缴出资承接及后续出资到位、工商及外商投资备案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1-02-09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19年7月,德名利有限第五次增资,正信国银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2.6805万元;截至2019年11月26日,除正信国银外,其他认缴新增注册资本股东均已足额缴纳出资。2019年11月,正信国银将其所持0.6998%股权转让给湖南欣宏源、将0.3265%股权转让给金启福,协议约定因正信国银需要向德名利有限缴纳投资款1,500万元及700万元,由湖南欣宏源、金启福直接向德名利有限支付投资款。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12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9年11月26日德名利有限累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239.4168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