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凯特:发行人挂牌期间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被股转系统出具监管意见函,是否构成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违规或发行上市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2-08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江苏安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安凯特
审核编号
100039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3页、第1-1-163页至第1-1-165页;第3-3-1-5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于2016年5月27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2018年4月23日起终止挂牌。2018年1月8日,股转公司挂牌业务部向发行人及董事长徐文新、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薛惠英出具部门监管意见函,原因是2016年1月和2月期间关联方占用合计84万元非经营性资金事宜未在申请挂牌前清理规范。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徐文新于2016年1月11日借用公司资金1万元、1月30日借用8万元、2月5日借用50万元、2月28日借用25万元,合计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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