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震裕科技:注册稿阶段披露发行人未决及新增诉讼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1-02-0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与韩国DA设备采购纠纷仍在审理中,开庭时间曾调整至2021年4月19日;涉案设备账面价值13,044,960.03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计提减值准备12,392,712.03元,设备仍闲置,发行人已购置替代性设备。河南新骏案件中,判决已于2020年9月4日生效,河南新骏破产清算申请于2020年8月14日被受理,发行人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146,000元及对应利息金额较低。2020年12月,发行人收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起诉状,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就票据追索权纠纷起诉震裕科技等13名被告,诉请连带支付票据款20万元及逾期利息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