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灿星文化:发行人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综艺节目制作及演出相关业务,需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节目备案、引进境外模式限制、营业性演出等监管要求。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2-02 · 终止(审核不通过)

公司名称
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灿星文化
审核编号
100047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15-316页、第367-368页;法律意见书第3-3-1-1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节目均为原创,没有采购境外模式;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通知下发后,公司节目全部为原创,报告期内原创节目占比100%,与行业政策相匹配。节目备案方面,招股说明书披露节目备案属于播出平台职责,报告期内公司与播出平台遵守相关文件精神,由播出平台履行备案手续,公司无需对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行为单独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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