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兴欣新材: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往来、房屋租赁、采购及担保等关联交易,部分交易在有限公司阶段未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影响发行人独立性及本次发行上市。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2-01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兴欣新材
审核编号
100079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54页至第1-1-159页;第3-3-1-32页至第3-3-1-3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发行人与李良超、叶妃存在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为2,154.15万元,相关资金往来已于2017年清理完毕并按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发行人还披露了关联采购、关联租赁、关联担保等交易。有限公司阶段发行人未建立严格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关联交易未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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