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澳华集团:部分自有房产未取得权属证明,部分租赁房产出租方未能提供权属证明且无法办理租赁备案,存在被处罚、搬迁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2-0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江门澳华、四会澳联、淮安澳华、惠州澳华、广西澳华部分自有房产合计28,207.63平方米因历史原因尚未取得权属证明,占公司使用房产总面积11.75%;江门澳华相关区域列入政府拆迁计划,产能拟转移至江门生物。四川澳华、湛江澳华租赁房产合计14,782.67平方米无法从出租方处取得权属证明,无法办理租赁备案,占公司使用房产总面积4.51%,主要用于办公、宿舍、仓储,少部分用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