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奥雅设计:整体变更涉及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缓缴并已缴清,以及历次股权转让、股利分配纳税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1-02-0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5年8月奥雅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3,200万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592.53万元、以留存收益转增股本607.48万元;自然人股东李宝章、周州就整体变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向税务主管部门申请缓缴并完成备案,后于2017年8月足额缴纳。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历次股利分配中自然人股东已履行纳税义务;2010年李恩照将股份转让给子女李宝章未实际支付价款且未缴纳税款,披露依据为股权转让给子女可作为转让收入偏低的正当理由;合伙企业股东奥雅和力、奥雅合嘉、乐朴均衡在历次股利分配中无需作为合伙企业本身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