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集美新材:生产经营场所均为租赁取得且存在转租安排,公司无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1-01-28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房屋及建筑物均通过租赁取得,不存在房屋及建筑物形成的固定资产,拥有的无形资产中不存在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了8处房产租赁,均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其中包括向深圳市永长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及宿舍、向旭程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租赁其向永长泰承租的部分厂房、江西分公司和温州分公司的房屋租赁以及意大利集美的房屋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