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而达:发行人2017年度存在通过关联方、客户以银行受托支付方式进行贷款资金周转的“转贷”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1-2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而达
审核编号
100049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80页;第1-1-331页至第1-1-332页;第3-3-1-78页至第3-3-1-8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7年度,发行人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以关联方或客户作为款项支付对象申请贷款,贷款资金先支付至东莞企煌、万兴物流、剑山机械等周转方,再迅速转回发行人或经其他周转方后转回发行人,相关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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