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而达:发行人2017年度存在通过关联方、客户以银行受托支付方式进行贷款资金周转的“转贷”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1-2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而达
审核编号
1000493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206页;第1-1-416页;第3-3-1-78页至第3-3-1-8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继续披露与关联方资金拆借、银行转贷款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披露,2017年度发行人为满足银行受托支付要求,通过东莞企煌、万兴物流、剑山机械等关联方或客户进行贷款资金周转,贷款资金转回发行人后用于支付货款、购买设备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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