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速达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并曾因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警示标志问题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涉及安全生产合规及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安全生产、消防及职业健康 · 2021-01-20 · 终止(审核不通过)

公司名称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速达股份
审核编号
100040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23-125页、第22-2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9年5月20日,速达股份大柳塔分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安全事故,1名员工经抢救后于5月24日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司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并办理工伤备案和工伤认定申请;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并支付工亡补助金785,020元、丧葬补助金35,242.98元、体恤金190,000元,合计1,010,262.98元。神木市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7月8日出具认定意见,认定该事故属一般事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11月28日,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发行人未按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即让其独自上岗作业、喷涂车间等三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出郑安监罚[2018]JK012号行政处罚,合并罚款10,000元;发行人已于2018年12月21日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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