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信测标准:公司部分租赁房产存在未取得房产证、出租方受托管理到期、划拨地上房产出租审批/收益证明不足及未办理租赁备案等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1-0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公司合计租赁房产32处,其中13处用途为实验室等主要经营场所。第1项、第2项租赁房产为架空层改建,出租人未取得房产证;第32项属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取得房产证;第16-18项租赁房产所在土地由武汉三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受托管理事项已到期,第17项、第18项租赁房产到期未续签但仍支付租金并正常使用;第31项为划拨地上建造房产,所有权人和出租方未提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准文件或上缴租金收益证明,且未办理租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