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上特展示:发行人主要房屋建筑物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需关注主要资产权利限制及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持续经营重大不利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0-12-3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上特展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上特展示
审核编号
100062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61页至第1-1-163页;第3-3-1-27页至第3-3-1-2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多处主要房屋建筑物,相关不动产权证载明他项权利为抵押。抵押合同包括:2017年8月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为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间最高金额1,044.48万元主债权提供担保;2018年8月3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为2018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30日期间最高金额523.91万元主债权提供担保;2019年4月1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同安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为2019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15日期间最高金额4,296.21万元主债权提供担保;2019年3月6日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为2019年3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最高金额1,800万元主债权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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