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鸿禧能源:发行人报告期内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涉及劳务派遣比例、岗位属性、派遣单位资质及潜在不规范用工处罚承担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0-12-24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鸿禧能源
审核编号
100008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22页至第1-1-124页;第3-3-1-3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6年至2019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针对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部分工作岗位采用劳务派遣。各期末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分别为122人、138人、91人、96人,占含劳务派遣用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7.64%、9.02%、7.17%、7.16%;涉及岗位包括搬运工、包装员。2016年至2019年,相关劳务派遣单位均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在合作的劳务派遣单位包括江苏圣源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蕴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苏州蓝安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2016年至2019年公司遵守劳动方面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遭受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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