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安鑫创:华安有限受让香港华安控股、香港创得通100%股权未履行境外投资核准备案程序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12-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华安有限分别于2014年5月9日、2014年9月16日受让香港华安控股、香港创得通100%股权。按照当时有效的境外投资管理规则,公司受让上述境外公司股权应取得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及发改委备案,但文件披露存在未依法履行相关境外投资核准备案程序的瑕疵。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12-17 · 注册生效
华安有限分别于2014年5月9日、2014年9月16日受让香港华安控股、香港创得通100%股权。按照当时有效的境外投资管理规则,公司受让上述境外公司股权应取得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及发改委备案,但文件披露存在未依法履行相关境外投资核准备案程序的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