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浩明科技:发行人2016年曾通过前董事、副总经理曹国斌个人银行卡进行收付款,存在资金结算不规范情形,需核查资金归属、内控整改、实控人承诺及对发行上市的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0-12-16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浩明科技
审核编号
100035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39页至第3-3-1-4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在2016年存在通过前董事、副总经理曹国斌个人银行卡进行收付款的不规范情形。公司开立该个人银行卡目的主要为方便业务开展,银行卡中的资金全部为发行人所有,由发行人出纳保管和操作个人银行卡及U盾,相关业务已完整在财务报表中反映。曹国斌未因该等账户从发行人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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