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星技术:发行人部分注册商标处于续展宽展期,部分商标未完成转让而通过许可使用安排解决,且存在共有商标、共有专利及整体变更后部分资产更名未完成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0-12-16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文件披露,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39项注册商标,其中第5项、第9项注册商标有效期已届满,发行人正在办理相应续展手续,仍在《商标法》规定的续展宽展期内。北京中星微、北京中盾无偿授权发行人使用11项SVAC相关商标;北京中星微授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长期无偿独占使用8项注册商标,许可期限至注册商标转让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名下为止,其中部分注册商标因与北京中星微现有商标近似无法办理转让。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432项授权专利,其中中星电子与北京中星微、北京中盾共有3项专利,广东中星与太原市公安局共有9项专利。法律意见书另披露,除中星有限拥有的土地、房产及部分知识产权因名称变更尚未完成更名手续外,发起人投入到发行人的资产已转移给发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