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屹通新材:发行人2017年通过第三方进行银行贷款资金周转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损害金融机构利益以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性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0-12-1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7年,发行人为满足银行贷款受托支付要求,通过建德维佳转贷共3笔,合计金额1,540万元。受托支付对象收到款项后均于当日将款项汇回借款方,资金周转过程中未收取费用,也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双方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贷款均用于支付采购款等日常生产经营支出,贷款合同均正常履行,借款已足额还本付息,未损害贷款银行利益。2017年8月以后,公司未再发生转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