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屹通新材:发行人与关联方陈瑶之间报告期内资金拆借及通过关联方代收货款的规范性、整改措施以及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有效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0-12-1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屹通新材
审核编号
100022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81页;法律意见书第23页至第2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与董事长、总经理汪志荣之配偶陈瑶存在资金拆借。2017年期初余额1.50万元、本期增加734.59万元、本期减少692.00万元、期末余额44.08万元;2018年期初余额44.08万元、本期增加1.14万元、本期减少45.23万元、期末余额为0;2019年无余额及新增。资金拆借报告期初主要系公司对关联方暂时性资金拆出,其后主要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等原因从关联方拆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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