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屹通新材:注册稿阶段继续披露发行人前身易通粉材厂集体所有制登记及解除挂靠事项,需确认历史产权界定、改制程序及股权演变的合法有效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0-12-1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易通粉材厂设立时注册资金20万元,登记为集体所有制;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确认,该厂设立时20万元资金系汪志荣、汪志春、陈建阳三人实际出资。2006年6月30日,三人与大慈岩服务站签署解除挂靠协议,明确设立及增资资金均由三人出资,服务站未出资;解除挂靠后,易通粉材厂全部产权归三人按65%、20%、15%持有,债权债务由三人共同承担。2006年7月13日,大慈岩镇人民政府出具批复确认解除挂靠协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