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光祥科技:管理层及核心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权激励安排及股权变动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0-12-16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光祥科技
审核编号
100033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109页至第1-1-110页;法律意见书第3-3-1-20页至第3-3-1-2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为增强骨干员工归属感并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发行人部分管理层及核心员工通过嘉祥咨询、隆瑞祥咨询持有发行人股份。嘉祥咨询于2016年8月3日设立,截至2018年7月18日合伙人数量为23人、出资额1,225.6471万元且均已实缴到位;隆瑞祥咨询于2016年8月5日设立,截至2019年11月14日合伙人数量为32人、出资额1,105.3529万元且均已实缴到位。2016年9月14日,嘉祥咨询、隆瑞祥咨询合计向发行人增资1,581万元;2018年6月19日,二者合计向发行人增资750万元。嘉祥咨询和隆瑞祥咨询选定合伙人时遵循员工自愿原则,并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年限及贡献度;合伙人为公司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均在公司任职。上述事项未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嘉祥咨询、隆瑞祥咨询均已完成对发行人的出资及股份登记,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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