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光祥科技:报告期内部分员工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0-12-16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光祥科技
审核编号
100033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112页至第1-1-115页;法律意见书第3-3-1-42页至第3-3-1-4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比例分别为93.73%、90.03%和98.68%,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分别为92.95%、89.56%和98.5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未缴社会保险人数分别为10人、63人、40人;未缴住房公积金人数分别为11人、66人、45人。除披露的特殊原因人员外,公司为全体员工均按法律法规规定比例及时缴纳或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证明发行人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无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规章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发行人2010年12月至2019年12月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