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千禧龙纤: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受托支付背景下供应商返还贷款的贷款资金周转行为,后已规范。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客户、供应商及业务真实性 · 2020-12-1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千禧龙纤
审核编号
100073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238至1-1-239页;法律意见书第3-3-1-2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贷款银行向公司发放贷款时要求以相应采购合同为前提,并要求公司委托银行将贷款直接全额支付给指定供应商。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贷款集中支付风险,在贷款银行将贷款支付给供应商后,公司会要求供应商将未使用的富余贷款转账给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1月,供应商返还贷款发生额分别为1,823.24万元和990.00万元,合计2,813.24万元。公司披露该部分银行贷款均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未用于其他非法用途,并均按贷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贷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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