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中冠:东兴投资所持股份的国有股权管理及2019年增资后国有股权比例变动确权程序。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0-12-08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18年12月,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认为东兴投资持有发行人1,000万股股份应认定为国有股,发行人在境内发行上市时东兴投资证券账户应标注“CS”标识;2019年4月17日财政部已出具函件确认国有股权管理方案。2019年12月发行人增资引入芜湖朗姿、芜湖博信后,东兴投资持股比例降至10.29%,因涉及国有股权比例变动需履行相关国有股权确权审批程序,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兴投资已完成内部审批,并由其上级主管单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财政部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