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中冠:部分租赁房屋出租人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且租赁物业均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12-08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中冠及其下属公司租赁的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相关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已取得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首次登记通知书》,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出具说明确认预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在取得产权证书前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使用物业不会侵犯第三方权益,不会影响继续承租。上述租赁物业均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新中冠和大地数码向广州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承租的房产系转租,原出租人已同意该等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