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研奥电气:发行人前身由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的程序、产权界定、资产流失及纠纷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0-12-0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由研奥有限于2016年整体变更设立,研奥有限由集体企业长春客车厂工业公司电器厂于2008年以改制方式设立。改制过程中履行了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等程序,并经中国北车集团长春客车厂、工业公司电器厂职工大会、长春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批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5月29日出具确认函,确认改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经主管单位批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资产权属界定清晰,不存在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员工安置妥当,不存在债务、权属等争议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