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研奥电气:研奥有限整体变更及历次股权转让过程中部分自然人股东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追缴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0-12-0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实际控制人李彪、李善群承诺:研奥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各自然人股东未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未来税务主管机关追缴,由其依法先行承担补缴义务;公司历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股东未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税务机关追缴的,其依法先行承担补缴义务。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0-12-03 · 注册生效
招股说明书披露,实际控制人李彪、李善群承诺:研奥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各自然人股东未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未来税务主管机关追缴,由其依法先行承担补缴义务;公司历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股东未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税务机关追缴的,其依法先行承担补缴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