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南凌科技:注册稿继续披露发行人部分租赁办公用房出租方未取得房产证且承租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12-0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租赁的深圳国际创新中心16层和深圳市南山区琼宇路特发信息科技大厦6层办公场所,出租方尚未获得房产证;瑕疵租赁面积3,185.17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租赁房产总面积57.60%。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承租房屋均未履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12-02 · 注册生效
发行人租赁的深圳国际创新中心16层和深圳市南山区琼宇路特发信息科技大厦6层办公场所,出租方尚未获得房产证;瑕疵租赁面积3,185.17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租赁房产总面积57.60%。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承租房屋均未履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