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法本信息:发行人股权结构穿透后存在资管计划等“三类股东”,需核查其是否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纳入监管、是否影响股权清晰、锁定期及减持安排,并核查非自然人股东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0-11-1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法本信息
审核编号
100000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86-90页;第36-3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直接机构股东均不属于契约型基金、资管计划或信托计划;但投控东海一期的间接出资人红塔资管代表华兴2号出资,华兴2号为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属于“三类股东”。招股书还披露汇博红瑞三号、永诚叁号等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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