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法本信息:发行人主要经营场所为租赁取得,部分租赁物业存在证载用途与实际办公用途不一致、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等瑕疵,需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发行上市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11-1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法本信息
审核编号
100000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68-170页;第22-2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未拥有房产所有权,经营场所主要租赁取得。申报稿披露,昱大顺科技园B座房屋产权证证载用途为工业,发行人实际用于办公,存在一定瑕疵;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发行人租赁房产总面积17,354.74平方米,尚有5处、面积合计1,691.33平方米房屋未办理完毕租赁备案登记,占比9.75%。出租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未收到责令限期改正或处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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