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法本信息:注册稿更新披露发行人穿透后间接股东中存在资管计划等“三类股东”,需核查合规性、续期/过渡期、锁定期和减持规则安排,并确认非自然人股东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20-11-1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法本信息
审核编号
1000005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89-9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共有8名机构股东和22名自然人股东,直接机构股东均不属于契约型基金、资管计划或信托计划。经穿透核查,投控东海一期、海通旭初的直接或间接出资人中存在华兴2号、成长1号、成长2号等资管计划,属于“三类股东”。华兴2号存续期已届满,但创东方长裕说明其管理人及委托人已达成续期合意并正在签署续期合同;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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