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朗特智能:鹏城高飞、鹏城展翅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存在合伙人出资份额流转、退伙、冻结和收购机制。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0-11-1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朗特智能
审核编号
100052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2-3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鹏城高飞、鹏城展翅由公司管理人员、骨干员工共同出资设立,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无其他经营业务。其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合伙人可按约定条件处置出资份额及对应发行人股权;上市申请受理前、受理日至上市日、上市后一年内及上市后第二年和第三年,对因离职或其他法定事由退伙的合伙人分别设置普通合伙人或指定第三方收购、出资额冻结、不得转让或质押等安排,并约定部分期间的收购价格以公司上一季度末每股净资产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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