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武侯高新:发行人报告期内实施等比例缩股减资的合法合规性及债权人保护程序。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其他中国法合规事项 · 2020-11-12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19年公司实施等比例缩股,将总股本由1,334,292,571股缩减为266,858,514股,并将减少的注册资本转为资本公积;公司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取得武侯区国资监管机构批复,进行债权人公告和通知,最晚有效申报期内无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并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同意实施缩股的函。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其他中国法合规事项 · 2020-11-12 · 终止(撤回)
2019年公司实施等比例缩股,将总股本由1,334,292,571股缩减为266,858,514股,并将减少的注册资本转为资本公积;公司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取得武侯区国资监管机构批复,进行债权人公告和通知,最晚有效申报期内无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并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同意实施缩股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