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凯龙高科:控股子公司凯龙宝顿报告期内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10%上限的不规范用工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0-11-0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凯龙高科
审核编号
100034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22页至第1-1-12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蓝烽科技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控股子公司凯龙宝顿存在劳务派遣用工。2017年12月31日,凯龙宝顿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占其用工总量比例为78.64%,超过10%;2018年12月31日比例下降至8.33%。相关劳务派遣单位南京苏程、南京皓众、木林森披露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且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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