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立功科技:发行人前身周立功有限2017年换股收购同一控制下致远电子100%股权,涉及业务整合、减少关联交易及重组运行期合规。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0-11-03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17年9月,周立功有限换股收购同一控制下企业致远电子100%股权。致远电子主营自主产品研发及制造业务,与周立功有限实际控制人同为周立功、陈智红夫妇。收购目的包括构建完整、独立业务运作体系,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并提高盈利能力。收购以发行新增股份为对价,致远电子100%股权作价14,375.18万元,新增周立功有限注册资本1,015.54万元。2017年9月20日,周立功有限及致远电子分别履行股东会程序;2017年9月27日,致远电子办理工商变更并成为周立功有限全资子公司;2017年10月11日,周立功有限办理股权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招股说明书披露,该收购不会导致主营业务变更,收购前后公司、致远电子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未发生变化,公司自该次重组后已满足《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关于重组后运行时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