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立功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关联销售、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担保及同一控制下收购等关联交易,且部分发生于股份改制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0-11-03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立功科技
审核编号
100057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98页至第203页;法律意见书第14页至第1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经常性关联采购或销售,但存在向关联方深圳市旷豪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编程器适配器的偶发性关联销售。发行人及子公司致远电子、香港立功还存在向关联方周立功、陈智红、邹繁荣有偿借入资金用于短期周转的情形,并与相关方签署借款协议,按公允利率支付利息并偿还本金;相关借款已还清,2018年、2019年未出现公司向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况。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智红因历史原因截至2017年初累计向公司拆入18.14万元,后陆续归还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归还。报告期内,周立功、陈智红为公司部分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作为担保人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法律意见书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包括关联销售、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担保、收购致远电子100%股权、支付董监高薪酬;大部分发生在发行人前身周立功有限存续期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前内部规章制度中无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发行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对报告期关联交易予以确认,改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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