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康平科技:康平有限设立阶段存在股权代持及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程序瑕疵,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0-10-2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康平科技
审核编号
100040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8页至第1-1-41页;第3-3-1-1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04年实际控制人江建平拟在苏州设立工厂,考虑当时苏州地区对台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委托杨碧峰作为名义投资人设立康澄电机,康澄电机实际出资人与实际管理人均为江建平,杨碧峰自愿代持股权。2005年10月至2006年底发行人分四期收到现金投资款合计423.9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42.40%。2007年2月,杨碧峰将所持公司100%股权转让予江建平控制的香港康惠,因股权代持关系,该次转让未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康平有限设立过程中,首次缴付出资时间为2005年10月,出资比例不足15%,最后一次缴付出资时间为2009年3月,未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存在程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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