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益海嘉里:丰益国际及其控制企业与发行人在粮油相关业务存在业务重合,需论证是否构成对发行人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避免措施是否有效。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0-09-1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厨房食品、饲料原料及油脂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丰益国际除发行人外主要业务集中于中国境外并以棕榈及月桂酸油、糖为主;2017年至2018年,丰益国际先后将其控制的中国境内粮油业务相关经营实体分批注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独立运营;发行人与Bathos、丰益国际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约定丰益国际及其控制主体不得自行在中国境内从事相关生产或向第三方进行与益海嘉里存在同业竞争的销售行为,相关境内客户销售应排他性通过发行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