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熊猫乳品:“熊猫”系列商标历次权利变动、曾以商标及非专利技术相关出资置换,以及境外商标权利人变更办理状态,涉及商标权属完整性、出资充实和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0-09-09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熊猫”系列商标最初由浙江粮油所有,后经浙江粮油转让给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转让给定安澳华、定安澳华以部分商标向发行人出资及将其余商标转让给发行人等多次权利变动。整体变更前,熊猫有限全体股东定安澳华、郭红、LI DAVID XI AN(李锡安)以“熊猫”系列商标及货币资金置换其2013年1月以两项非专利技术对熊猫有限的出资;2017年6月,定安澳华又以货币资金置换其以“熊猫”系列商标对熊猫有限的出资。除阿尔巴尼亚商标已经失效及马来西亚97004350号商标权利人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外,其他“熊猫”系列商标权利人已变更至发行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