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松原股份:注册稿补充披露奥托里夫对发行人提起两起专利侵权诉讼,需确认诉由、涉诉专利、涉诉产品、侵权风险、预计负债、经营影响及实际控制人补偿承诺。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09-0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松原股份
审核编号
1000250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437页至第1-1-441页;第3-3-1-26页至第3-3-1-2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6月5日,奥托里夫将发行人及上海晋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第一起诉讼,案号为(2020)沪73知民初682号,主张发行人产品侵害第201080034686.6号“自锁式安全带卷收器”专利,请求停止侵权、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专用工具、赔偿100万元及合理费用、承担诉讼费用。2020年6月30日,奥托里夫将发行人作为被告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第二起诉讼,案号为(2020)浙02知民初236,主张发行人产品侵害第200580004469.1号“一种用于防震带扣的闭锁元件”专利,请求停止侵权、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专用工具、赔偿100万元及合理费用。发行人聘请北京思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出具侵权风险评估报告,认为涉诉产品技术方案不构成专利侵权;涉诉专利均为组件设计专利,不涉及公司产品核心技术,且公司具有替代方案。涉诉产品存货及模具账面金额较小,两起诉讼合计主张赔偿200万元,极端情况下预计损失244.83万元,占2019年度利润总额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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