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铜牛信息:发行人股东中存在契约型私募基金三类股东,需核查其备案、穿透、杠杆分级嵌套、关联关系及锁定减持安排是否符合发行上市监管要求。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20-09-0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铜牛信息
审核编号
1000091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83页至第1-1-84页、第3-3-1-17页至第3-3-1-1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橙色新三板指数增强基金、橙色新三板指数增强2号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属于三类股东;两名三类股东分别持有发行人0.0096%、0.0055%股份,均不存在杠杆、分级、嵌套安排。橙色1号、橙色2号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管理人也已经依法注册登记,份额持有人均为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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